虚拟财产价值波动很大,比如我们在游戏中买了一把价值1000元的屠龙刀,假如游戏倒闭了,商家给用户一个“屠龙刀”的游戏数据包(当然给1亿个数据包对商家来说也没啥成本),这些个数据包很显然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目前关于虚拟经济、知识产权、付费问答等等相关的话题和文章已经很多,但大都从专业角度出发,会用到很多行业术语,对于读者来说理解难度很大。今天我尽可能用小学三年级阅读理解的水平,来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虚拟财产的定义目前还没有被明确,一般来说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微信微博账号、电子邮件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当然广义的虚拟财产范畴就大了很多,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范畴。比如这种观点:我花费1000元买入了1个游戏人物,然后我花了3个月的时间成本去培育这个人物,那么这三个月的时间成本算不算虚拟财产的增值部分。
意外死亡后你的微信和QQ等能否被继承、游戏公司倒闭里面的装备和等级经验是否需要给玩家赔偿、同行企业合并后相关的数据资产如何转移.......
以上这些问题相信是我们广大网民所共同担忧的,正当我写在本文时,2017年4月17日上午我接到了《环球资讯广播》采访的电话,探讨了游戏装备相关财产的保护话题,也提到了我的一些观点看法。现在一并来谈谈,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观点。
虚拟财产价值认定是保护最大难题
哪些产品属于虚拟财产这个争议在互联网行业基本不太大了,前文所讲我们的软件会员、游戏装备、充值积分等等都属于虚拟财产。现在关于保护和发生问题后的赔偿,最大的问题在于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
以游戏为例,玩家通过注册的方式获得账号参与游戏,其实就等同于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协议”,那么相对应部分的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则归玩家所有。但是用户的虚拟财产需要依附到游戏才有价值,单独无法体现。这和我们日常所见的房子、车子有显著的区别。比如我们在游戏中买了一把价值1000元的屠龙刀,等游戏倒闭了,商家给用户一个“屠龙刀”的游戏数据包(当然给1亿个数据包对商家来说也没啥成本),这些个数据包很显然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甚至我们假设游戏没有倒闭,只是影响力微乎其微,当年1000元买的装备现在可能价值1元钱,如果发生官司索赔额度是按照当时的1000元还是现在的1元钱呢。与此同时,我们以现在最热的微信为例,微信账号对于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有人认为他的微信号比一辆车都值钱,但还有人认为我分分钟钟可以群注册无数个微信号,那一个微信账号的价值是多少和,恐怕腾讯公司都没有让人公信的计算方式。
呼吁尽快立法 从基础层面保障网民虚拟财产安全
随着中国网民群体的进一步渗透(新数据显示已经超过53%),虚拟财产的安全保护和维权已经到了不得不深入探讨,甚至不得不立法的地步。受限于我国互联网发展远远快于司法发展的现状,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来对此进行规定,所以这几年我们也看到全国各地出现各类虚拟财产相关的案件时,不同地域的法庭判决结果往往大相径庭。
其实虚拟财产的立法曾经早10多年前就讨论过,当时因为QQ用户死亡后无法给儿女继承QQ账号,就已经在全国司法和互联网领域讨论过一波。现在看来更多的虚拟财产安全问题已经暴露出来,我们的立法需要尊重各方利益和意见,尽快的出炉。也就是说首先要明确虚拟财产的范畴,然而明确虚拟财产价值根据不同情况的认定,另外关于侵犯用户虚拟财产价值的行为要明确打击。
虽然我们知道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还没有明确的范畴,但一旦立法,最起码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有了保障双方权利的基础。再者在互联网时代,法律法规也不应该一成不变,立法内容也应该与时俱进,快速的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虚拟财产保护引入保险机制
随着保险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生态化反,这几年已经出现了很多类型的富有互联网+思维的保险服务。比如之前大火大热的支付宝推出的19.9元的手机碎屏意外保险,这其实就是一种保险机制可以深入我们每一种财产类型的体现。
那么以此类推我们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不是也可以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账号被盗险”、“装备被盗险”甚至“宕机保障险”类的服务保障型保险,规定各种场景下的损失赔付金额。这样在当下法律法规条款没有出来之前甚至未来出来之后,都可以成为保障网民财产安全的一道保障,进而我们可以放心的使用各种互联网服务。这样短期来看似乎增加了互联网企业运营成本,但长远来看反而因为更多用户的放心使用,增加了互联网企业的体量。
来源:全景网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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