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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免押金提供保险 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2017年08月07日

作者:管理员

        网易汽车8月4日报道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共享单车实名制,免押金和为用户上保险。

        《指导意见》肯定了共享单车发展对方便群众短距离出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积极作用,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要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发展定位,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 禁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

        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

        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

来源:网易  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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