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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保险业发展概况及经验借鉴

2017年09月06日

作者:管理员

        东盟10国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和我国一样处于逐步开放、发展与完善阶段,而且地理位置、人文渊源、保险市场、竞争环境等与我国有一定的可比性,极具参考借鉴意义,本文选取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六国作为概括对象(柬埔寨、缅甸、老挝和文莱保险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以其保险业发展和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镜,以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一、东盟六国保险业发展概况

        (一)新加坡

        新加坡是东盟保险市场规模最大、总体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也是亚洲再保险中心和离岸保险经营中心。2014年,新加坡总保费收入为270亿美元,排名世界第26位,保险深度为6.7%,保险密度为3759美元,排名亚洲第4位,东盟第1位。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114.58亿美元,寿险保费收入为155.43亿美元。截至2015年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为1433.23亿美元。

        新加坡保险市场体系比较完善,直接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及配套附属机构一应俱全。截至2014年底,新加坡保险市场共有79家保险公司,其中57家财险公司,17家寿险公司,其余5家综合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37家,另有61家专属自保公司,另外劳合社(亚洲)在新加坡设立了28家劳合社辛迪加。此外,新加坡还有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共有直接保险中介公司、财险再保险中介公司、寿险再保险中介公司和混合保险中介公司60多家。

        由于市场主体较多,新加坡保险市场特别是财险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市场集中度处于中等水平,毛保费收入位于前5位的保险公司占有44.33%的市场份额,而大量中小公司依靠细分市场,发展其重点业务,亦能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新加坡人身保险市场集中度对较高,前5位人险公司保费收入占据了77.89%的市场份额。新加坡商业保险市场与其金融市场一样分为国内市场和离岸市场,其中离岸保险市场的比例远大于国内市场;而其国内保险市场比较成熟,进入了较稳定的发展期。

        (二)泰国保险业发展概况

        泰国在2014年保费收入超越马来西亚之后成为东盟国家中仅次于新加坡的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同时泰国的保险业发展几经起伏。泰国保险业开始于1930年代,30多家外国保险公司在泰国开办业务;1960年代后,泰国民族保险业开始发展;泰国政府对民族保险业大力扶植,1993年,泰国开放保险市场,其保险业迅速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民族保险业由弱变强,逐渐成为泰国保险市场的主导力量,保费收入水平1995年前一直居新加坡、马来西亚之前;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使其保险业受到重创,2000—2005年,重新恢复盈利,实现保费收入的稳步增长;从2006年开始,受到通货膨胀影响,泰国保险业进入低速增长期。截至2013年底境内共有90家保险公司,其中寿险公司24家,非寿险公司63家。到2013年,泰国总保费收入为214.61亿美元,保险深度为5.5%,保险密度为310美元,分别排名世界第54位和东盟第3位。泰国保险机构比较齐全,泰国寿险市场集中度较高,业务基本被几大保险集团所控制。前五大寿险公司保费占比70.1%,其它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都小于3%。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有十多家,其中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势力最大,占寿险市场的25%。

        (三)马来西亚保险业发展概况

        马来西亚是东盟国家保险业排名前三的国家。保险业始于1860年,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到1970年代,马来西亚保险市场公司数量曾达到150余家,市场竞争激烈,集中度非常低,大多数公司市场份额仅为1%-2%。在2005年前后,马来西亚保险业经历了大规模的合并重组,目前,马来西亚保险市场共有保险公司44家,包括19家财产险公司、9家寿险公司、5家综合保险公司和11家伊斯兰保险公司。马来西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起步、发展、激烈竞争、优胜劣汰、并购重组到垄断竞争的市场演变过程。2014年,马来西亚总保费收入为158.64亿美元,排名世界第34位,保险深度为4.8%,保险密度为524美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56.33亿美元,寿险保费收入为102.31亿美元。

        (四)印度尼西亚保险业发展概况

        印度尼西亚是东盟国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东盟经济规模总量最大的国家。但是,2014年其保险深度仅1.7%,远低于亚洲保险深度平均水平。印尼的保险密度也仅60美元。近十年来,印尼的保费规模发展比较迅速,年均增长达10%以上,但增长速度波动较大。印尼独立时,印尼政府实施外资企业国有化政策,没收或停业上百家外资保险公司。1960年代末,印尼进行保险市场改革,鼓励私营和外资保险公司发展,随后国内外私人资本纷纷重返印尼保险市场,到1997年,印尼保险公司总数一度达到163家。金融风暴过后,印尼保险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兼并重组的方式,以增强自身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印尼的保险业才渐有起色。

        (五)菲律宾保险业发展概况

        最近十年,菲律宾保险业相对世界保险业而言一直稳步不前。2014年,其保费收入总规模为57.8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仅在5%左右,其保险业的增长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而言比较缓慢。同时也表明菲律宾保险业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菲律宾是东盟国家中保险业历史较长、对外开放较早的国家。1829年,英国的劳合社在马尼拉设立代表处,由此拉开了菲律宾保险业发展的序幕。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沉浮,1997年,菲律宾重新开放保险市场,大批外资保险公司的涌入带来了雄厚的资金、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经营理念,国内保险公司面对外资公司的冲击,纷纷进行改组重构、转变经营策略、寻找新的市场定位,再加上菲律宾监管当局实行得当的政策促进了菲律宾保险市场优胜劣汰、良性发展。

        (六)越南保险业发展概况

        越南是东盟国家中保险业发展最快的国家。2005年-2011年越南财产险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期,保费年均增速达23%。但越南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依旧很低,分别只有1.4%和28美元。说明越南保险业还只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潜力巨大。越南保险业的发展历史并不长,1965年,越南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越南保险公司成立。此后30年该公司一直独家垄断越南保险业。1995年其分成了两家公司,一家是现在的保越,另一家是胡志明保险公司。1998年,越南才初步形成寿险市场。1999年,越南第一家外国保险公司——宏利公司进入越南保险市场。后来又成立一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共同构成越南保险的市场主体,和中国的保险市场结构类似,越南形成以国有制保险公司为主导,多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并存的格局。

        二、东盟保险业改革

        (一)鼓励保险公司合并重组,壮大资本实力。

        长期以来,东盟国家的保险市场高度分散,中等以下规模的保险公司众多,保险公司规模限制其运营能力,需通过重组合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与偿付能力。为此马来西亚中央银行2000年提高注册资本,使保险公司注入新资本或进行重组合并,减少了保险公司数量,却增强各保险公司资本实力,也改善了营业状况,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的整体实力大大增强。印尼财政部考虑允许同一家保险公司同时经营寿险和财险业务。提高保险业进入门槛,通过允许混业经营促进保险公司的合并或兼并,以提高保险业的竞争力。在泰国的保险公司中,有2/3所占市场份额均低于1%,在此情况下,政府鼓励小型保险公司寻求与大公司合并或与外国公司合资,以求生存和发展。

       (二)放宽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推动保险市场国际化。

        为提高保险市场活力,东盟各国纷纷放宽管制,开放保险市场,吸引外资来促进国内保险业的发展。如泰国保险市场1995年颁布《外商投资法》后,放宽了对外资公司的限制,1997年以来,泰国政府根据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制定了保险业对外开放分“三步走”的政策,第一步,允许更多民族保险公司进入市场,允许合资公司中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份限额为25%;第二步,允许外资公司的股份由25%上升到49%;第三步,允许外资在合资企业中拥有50%以上的股权,以此实现保险市场完全对外开放。1996年以前,菲律宾保险市场对外封闭了26年之久,1997年宣布开放后,众多外资保险公司排队等待进入该国市场。东南亚新兴市场越南1995年也决定逐步开放国内保险市场,鼓励外商在保险市场进行平等竞争。而新加坡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便对外开放了本国的保险市场,不限制外国资本对保险公司的控股份额。

       (三)提升保险从业者的专业水平。

        为提高保险行业的从业水准,充实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新加坡保险训练中心主办了特别文凭班,要求保险代理人取得从业资格前,不仅要具备保险知识、销售技术、待人处事以及职业素养,而且必须参加各种未来进修、考试并获得文凭,以保持个人的竞争力。马来西亚也采取许多措施提升保险业者的专业水平,如提高保险代理的入行条件,保险代理必须参加额外的强制课程,作为持续训练课程的一部分等。

        (四)努力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推出新的保险品种,以赢得顾客的信赖。

        在当今社会,服务品质是决定竞争力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提高服务水准,新加坡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互联网向全球提供在线服务。二是根据形势变化和市场需求推出新的保险险种,使保险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新加坡的保险服务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其保险业的工作效率之高,理赔速度之快,保险费率之低都是世界闻名的。至于东南亚其他国家,随着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各国的民族保险公司也正抓紧时机,努力改善服务质量,推出新的保险品种,例如,马来西亚的伊斯兰保险,根据穆斯林习俗制定相关保险;以及“三代保单”它不但可以保障自己的一生,还能够将积累的财富免税,传给子孙后代继续享用

        三、对中国的启示

        东盟国家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也创造出很多有特色的保险业务,结合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东盟保险业的发展经验。

        (一)鼓励保险公司间的并购和重组

        纵观东盟保险业市场发展历程,一般都经过合并重组和优胜劣汰的过程。我国保险市场仍处在初级阶段,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一定要把握好保险市场发展的方向,使民族保险企业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应选择一些大型保险公司重点扶植,积极为其创造良好的资金条件和外部环境,努力提高其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同时有意识的引导它们之间的合并重组,扩大其规模,发挥其在壮大民族保险业以及与外国保险业相抗衡的主导作用。其次,通过控股、合资等多种形式,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成立多元结构的新保险市场主体,扩大国有保险公司的辐射能力。

        (二)逐步开放市场,实现保险自由化

        我国在保险业开放过程中,应参照泰国等一些国家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缓冲阶段,逐步开放市场。首先必须考虑开放过程中“度”的权衡,如果市场开放度过大,外国实力保险公司将蜂拥而进,冲击中国不成熟的保险市场。反之,保险业市场开放度过小,对国内保险市场保护程序过高,不利于本国保险业的长期进步和提高。一般而言影响保险市场开放度的因素主要有:市场经济程度;保险监管水平;保险供需差距以及保险市场承受能力等等。中国保险业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在开放政策上应循序渐进,有步骤、有规划地把握开放进程。

        (三)借鉴东盟保险业低税率政策,降低保险业的税收

        大多数东盟国家对保险业征税的税率都在3%以下。相比而言,我国保险业的税负偏重,主要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和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为5.5%,所得税税率为25%。与东盟国家相比,我国保险税率仍有下调空间。保险行业是聚集风险与分散风险的行业,保险公司所收的保费收入,大部分属于公司的负债,财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更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其赔付率较高,很容易亏损。以保费收入为保险业营业税的依据,使保险业整体税负偏高,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因此应降低保险业的营业税率。

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参考文献
[1]王瀚《东盟保险市场研究》[N],中国保险报2015年
[2]李艳明 于永军《东盟六国保险业发展概况及经验借鉴》[J],区域金融研究2010年
[3]唐金成 梁悦《中国-东盟保险业发展比较与经验借鉴》[J],东南亚纵横2009年
[4]吴崇伯《东南亚国家保险业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南洋问题研究2004年
[5]胡建生《东盟四国保险业发展研究》[D].厦门大学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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