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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试点巨灾保险

2017年09月13日

作者:管理员

        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地震巨灾保险工作。

        方案规定:一是首年参保率按30%进行测算并逐步提升参保率,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100%参保;二是保险金额和保险保费要求城镇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5万元,对应保险保费27元;农村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2万元,对应保险保费38元;三是保费分担针对最低档保额,普通城乡居民承担40%的保费支出,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3∶1.5∶1.5比例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部分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5∶2.5比例补贴。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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