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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访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车俊

2017年02月04日

作者:管理员

       记者:感谢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专访。一直以来,浙江可谓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密集区。五年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丽水市被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201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请您谈谈经济发展与保险改革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车俊:保险业作为经济的助推器、社会的稳定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4.3万亿元,增长8%,总量居全国第4位;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5%,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浙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保险业的保驾护航。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保险新“国十条”,同年9月浙江就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在区域保险改革、完善支农惠农机制、助推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同时,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为保险业的繁荣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十二五”期间,浙江保费规模年均增长14.3%,到2015年,保费收入达到1207.1亿元;保险资产总额达到2610.3亿元,较2010年增长了112%;保险深度为3.5%,较2010年高出0.7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为人均2545.7元,比2010年提高了1210.1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94万亿元;为人民群众积累养老和医疗保障基金2509.2亿元;平均每8家企业拥有1张企业财产保险保单,每个人拥有0.9张人身险保单;5年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达1664.4亿元。保险业构筑了一张与经济活动环环相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保障网。浙江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争取实现浙江保费收入翻一番,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人均5000元,保险资产达到5000亿元,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保险强省”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落地宁波,是对宁波保险业创新的充分肯定,也必将推动浙江全省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

  记者:宁波金融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宁波将围绕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产融结合先行区、“一带一路”海洋金融创新服务中心、特色财富管理中心的“三区两中心”发展目标,建设国际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区域金融中心。请您谈谈宁波及浙江经济发展的目标与特色,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落在宁波,对该区域经济是否意味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车俊:在当前形势下,宁波要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港口优势、产业优势、商帮优势、开放优势,坚持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加快建设国际化大港口、大都市、大枢纽和大产业,再创发展新优势,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

  同时,宁波要坚持开放发展,发挥对外开放优势、港口贸易优势,打造全球一流的国际港口经济圈。要积极服务国家战略,积极申报宁波梅山新区,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强与上海战略对接,实现优势互补;积极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以宁波舟山港为战略桥头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港口合作,加快建设国际港航服务集聚区。

  再者,宁波还要坚持做强实业,瞄准先进制造业、突出产业高端化,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要突出产业集中度,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以新材料为主攻方向,构筑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的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高地;突出核心竞争力,提升汽车产业、装备制造业、临港工业发展水平;突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实施“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数字化+”,加快修复传统动能。

  另外,宁波也要坚持创新驱动,补齐创新短板、人才短板,形成新旧动能转换的加速器。要努力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在重大平台建设上下功夫,高标准建设新材料科技城、杭州湾新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加快创建一批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着力在集聚高端人才上下功夫,强化以才引才、以重大项目招引人才、以重大平台集聚人才;着力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上下功夫,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资本,开展跨国科技合作,以高能级平台、高层次人才、高科技成果转化支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浙江经济要聚焦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聚焦转型升级,振兴实体经济;聚焦民生改善,促进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振兴实体经济对于浙江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浙江中小微企业多,中小微企业很多是民营企业,发展得早是优势,但是也有先天不足。发展早,起点低,低小散企业多。浙江转型升级要打破坛坛罐罐,要做减法,通过技术改造、技术升级,使得这些企业更有竞争力;同时还要做加法,通过新技术、人才引进等,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科技,这些当然都离不开金融与保险创新的支持,离不开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支持。

  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改革。保监会准确把握保险改革创新的规律和趋势,作出了在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在我看来,这不仅符合保险行业发展规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改革。

  把宁波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保险业的一个中心,加快提升宁波保险业的规模和能级,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保险创新样板城市。我们也在宁波召开了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进大会,目的是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要求,统一认识,广泛动员,大力推进试验区建设。我们一定要全力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大胆实践,把保险业做成宁波的特色优势产业。

  记者:请您谈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保险创新的必要性、必然性以及意义所在。

  车俊:开展保险创新是落实国家战略、遵循产业规律的科学选择。保险是金融的三大支柱行业之一,在世界500强中,保险公司占53个席位,其中国内有6家公司上榜,我国也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根据“新国十条”规划,未来五年我国保险业平均增速要达到17%左右,发展空间广阔,开展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正逢其时,可以大有作为。

  开展保险创新是保障企业运行、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既要面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压力和波动风险,又要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作用举足轻重。实践证明,通过发挥保险的逆经济周期调节和对冲作用,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提供风险保障,而且能在完善科技保险体系、服务企业融资、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我看来,这也是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开展保险创新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民生保障的有效路径。当前,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大量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职能要转移出来交给市场和社会,保险正是承接这些职能的一种重要机制安排。特别是大部分的民生保障中可以依托保险来解决,在夯实基本社保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公众用好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工具,可以更主动、有效地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记者:国务院批准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赋予了宁波加快保险创新的先行先试权,您认为在落实试验区建设当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车俊:总的来说,我们要为民惠民,锐意改革,大胆探索,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是国家给浙江宁波的一项重大政策,批复到手不等于政策落地,更不等于红利释放。当务之急是要按照获批的总体方案,抓紧细化方案,启动全面建设工作,加快创新保险产品,培育创新型保险机构,提高保险国际化水平,切实扩大有效保险供给,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变政策红利为发展红利。

  首先要坚持为民惠民。要充分认识到,保险不仅只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更是一种社会互助机制,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综合性金融工具。要将保险改革创新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认真评估政府职能的边界,找准适合并且需要运用保险机制、购买保险服务的领域,开展政保合作,补齐风险管理的短板。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尊重和重视人民群众和企业主体的创造精神和意愿,结合生产和生活实际,开展各类保险创新,不搞强制性、运动式的推广。要不断创新公共普惠保险产品,更好地发挥保险服务民生的功能。

  其次要突出全面综合。保险业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服务涵盖范围更广。要以保险试验区建设为载体,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开展保险综合创新改革,把分散自发的保险创新推向全面综合的系统创新。要主动服务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把保险创新运用于经济建设全过程。要积极适应群众对平安、健康、养老的新变化新需求,把保险创新全方位应用于民生福祉改善。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生态保护、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把保险创新运用于社会治理全领域。

  再次要锐意改革创新。创新是试验区建设的灵魂。试验区建设没有现成的范本可以参考,要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用好用足政策红利,通过精心设计、细心论证、大胆试验,创造性地把保险机制嵌入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的方方面面,统筹推动保险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建设好保险创业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将浙江打造成为全国保险创新的前沿阵地。要完善激励、容错、经验复制推广机制,当好保险改革创新试验田,为全国保险改革创新积累经验。

  记者:2016年10月21日,中国保监会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同意试验区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这是否意味着试验区始终是“政保”共建的产物,如何保障在此过程中能够无缝衔接地合力共建?

  车俊:的确,我们要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建设,打造全国保险创新样板。保险创新涉及面广,参与各方要齐心协力、同向同行。在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不断推进“会省市共建”,不断推进政企联动,不断推进“全域保险”,力争为全国积累更多有益经验,为改革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宁波市作为试验区建设主体,要全力以赴、大胆改革,要画好蓝图、做好设计、扎实工作,切实提升保险创新的层级和质量,推出更多的“宁波模式”,提供更多的“宁波解法”,创造更多的“宁波经验”,担当起为全国保险创新试验探路的使命。要用好保险这块长板,进一步培育竞争发展新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发展新动能。

  浙江省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涉及诸多需要协调解决的难题、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需要及时会同宁波市深入研究,主动与保监会等中央部委汇报沟通。对试验区的创新经验,要做好全省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各市要积极学习宁波创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再转化、再创新,努力推动浙江保险创新工作全面升级,加快变“宁波经验”为“浙江经验”,努力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浙江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保险业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欢迎保险机构多关注浙江,支持浙江保险事业发展。我相信,浙江保险的改革创新,一定能让金融机构的事业更加辉煌。我们将以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更有益于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建设,使之成为全国保险创新的样板。■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20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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