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1日,保监会发布了公告,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
去年1月中国石油曾公告称,中国石油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4日形成有效决议,中国石油与母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双方协商同意设立一家自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大约为港币61.35亿元)。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出资人民币25.5亿元(大约为港币31.2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国石油出资人民币24.5亿元(大约为港币30.0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公司表示,自保公司将主要经营中国石油集团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中国石油称,由于石油行业具有高风险和专业性的特点,目前的普通商业保险不能覆盖本公司的所有业务领域。为满足高风险和海外项目风险管理需求,合理转嫁经营风险,平衡商业保险支出,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确保出险后保险赔付执行效果,且能节约公司整体保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