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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郑惠强:加快自贸区统一立法,提升制度配套性

2017年03月05日

作者:管理员

        “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地区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自贸试验区制度的配套性和协调性有待加强》提案中写道。

  从2013年9月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设立至今,中国“1+3+7”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在郑惠强看来,自贸试验区建设还存在着一些瓶颈有待突破,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制度配套性和协调性问题,“开放存在‘大门开、小门关’的现象。国家推出了新的开放政策,但行业规定、许可审批、配套措施等依旧维持不变,外资准入仍然存在准入门槛、许可审批或行政审批等障碍。”郑惠强在提案中指出。

  再比如,事中事后监管需要高效的信息共享和社会信用信息体系支撑,但目前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尚待完善,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建立。“一些领域的改革呈现‘碎片化’,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度不够。”郑惠强指出。

  为加强自贸试验区制度的配套性和协调性,郑惠强建议,加快国家层面对自贸试验区统一立法,抓紧制定《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改变目前“逐项授权立法”的方式。“我国各部门行政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基本建立,而自贸试验区仅通过人大授权暂停外资三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准入限制,都属于临时调整。由于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现行法律法规,使得管理部门常常面临依法行政约束与改革创新的矛盾,影响开放措施真正落地。”郑惠强表示。

  郑惠强还提议研究建立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容错机制。“面对日益严格的审批问责与事故追责机制,部分管理部门人员存在思想顾虑和包袱,在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上难以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因担心扩大市场开放将导致难以防范风险而过于谨慎,既不敢又不愿意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内试错。”郑惠强强调,“既要对成功的创新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又要对初衷有益但实践失败的创新举措包容对待,不对个人作负面绩效评价。通过容错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地方自主决策权、激发各级政府的创新积极性,同时减少决策和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其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郑惠强还建议完善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增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与协调作用,加大对自贸试验区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等。


来源:和讯新闻 201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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