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为强化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提升保险业风险管理能力,保监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简称SARMRA评估)工作。据悉,本次评估将分为“保监会集中评估”和“保监局现场评估”两个阶段。在保监会集中评估阶段,保监会将牵头成立“SARMRA集中评估组”,对部分保险公司开展集中评估工作。集中评估时间为7月上旬,相关保险公司的具体评估时间将另行通知。保监会将于9月30日前向集中评估对象反馈评估结果。
本次集中评估中,保监会选取了9家保险公司作为集中评估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保监会集中评估结束后,各保监局将会对保险公司开展SARMRA评估,评估将采取差异化评估原则,部分保险公司不纳入今年评估范围。现场评估时间为7月中旬至11月底,具体评估时间由保监局确定并通知。保监会将于12月底前向保险公司通报评估工作和评估结果的总体情况以及各公司评估结果。保监会集中评估和各保监局现场评估的评估基准日均为评估进场日,保险公司在评估基准日3个月之前正式发布施行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状况均可作为评估依据。
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SARMRA评估工作,认真梳理自身风险管理工作,提前准备评估材料,做好评估准备。对SARMRA评估中发现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应积极整改,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来源:信息时报 201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