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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保网专访:马来西亚纳闽支持中国“一带一路“与自保发展

2017年09月08日

作者:管理员

        2017年8月16日,“2017亚洲自保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CEO Danial Mah Abdullah先生接受了中国自保网独家专访。

        Danial Mah Abdullah首先介绍了纳闽自保市场发展情况。截止2017年上半年,共有43家自保公司在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IBFC)设立自保公司,主要来源于马来西亚(23家)和日本(8家)。2016年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IBFC)的总保费收入为2.52亿美元。建筑业贡献保费最高为1.31亿美元。大多数自保公司的保费来源于马来西亚以外。

        他表示,作为中岸司法辖区遵守金融服务行业的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并受到严密监管,签订了包括反洗钱和信息交换在内的众多国际协议,遵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设立的监管要求,让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对一个安全可靠的营商环境做出更为坚定的承诺。并具有以下发展优势:

        - 在当地所注册公司(包括自保公司)可为经合组织认可为具有实质性业务公司,并满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计划要求。

        - 具有国际认可的监管框架,并为投资者实施便捷和商业友好的监管环境,日常运营费用较低,在纳闽-吉隆坡间进行弹性和灵活的经营地点选择,

        - 可为投资者提供多种风险管理机制选择

        - 纳闽注册自保公司在资本和盈余要求等方面在亚洲具有竞争优势;可以得到任何再保险公司支持,并提供进入亚洲地区和马来西亚的直接保险市场机会;当获得纳闽金融服务局批准的情况下,可承保第三方业务

        - 提供伊斯兰教适用保险选择

        - 与中国具有相同的时区;

        不久前,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发布报告,支持中国“一带一路“战略,预计”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超过6万亿美元,Danial表示中心具备良好的智力资源和中介服务支持,纳闽作为中岸市场可为中国“一带一路“项目融资提供支持。希望纳闽可以成为香港的重要补充,发展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中心。

        Danial先生表示,纳闽商业与金融中心专注亚洲市场,在地区贸易中扮演重要的协调者,并成为地区投资者的重要中介。例如,中国投资者和商业股东被鼓励应用纳闽商业和金融中心做为进入东盟更大市场的门户,并获得创造新兴市场的机会。

        纳闽作为一个中岸主权地,是一个基础设施完备的地方,允许以多种外汇币种的基金融资,可为在区域投资者提供多类资本资源,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为中国在内的跨国企业提供了商业友好、监管完备的经营环境和融资架构。

        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也被亚洲开发银行列为东盟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注册地。于2012年成立的东盟基础设施基金是亚洲开发银行和东盟成员内设立的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Danial预计中国自保市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并欢迎中国企业利用纳闽自保公司帮助其进行海外市场的风险管理,特别是那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公司。

        Danial先生最后表示,马来西亚是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东南亚国家,也是中国在东南亚国家中的最大贸易伙伴。自保在亚洲发展还比较落后,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愿意利用自已的发展经验,与中国合作共同推动亚洲自保市场发展。

        资料:

       马来西亚是东南亚主要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超过3000万,地理位置优越,东部与印尼、菲律宾、文莱相邻,北部与泰国接壤,南部是全球金融中心新加坡。马来西亚被评选为全球最受欢迎国家的第44位。

        纳闽在马来语是“良港”的意思,位于沙巴州东北部、南中国海的岛屿,是一个自由港及旅游胜地。纳闽于1984年4月16日正式成立纳闽联邦直辖区(Wilayah Persekutuan Labuan,简称Labuan),1990年10月1日正式成立金融中心,开始刺激与带动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是在亚洲开展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先驱。纳闽1996年只有937家注册公司。截至2015年9月,注册公司增加至12281家,涵盖银行、保险、租赁、信托与基金各领域,其中70%的公司来自亚洲。目前纳闽在纳闽注册的自保公司数量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位居亚洲第2。

       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地处亚太心脏地区的战略性地理位置,占据世界发展最快地区之一的有利优势,向那些希望加强和亚洲经济体之间联系的企业提供完美的机遇。具有多种多样的商务和投资架构,有助促成跨境交易、业务往来和满足财富管理的需求。这些独特的优势,让区域业务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扩张,或借以在增长迅速的亚洲市场良好渗透。

        纳闽定位为中岸司法辖区,提供全套的中岸解决方案,在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国际最佳标准和实践之间,取得理想的平衡。它通过一个简便和具有吸引力的税务系统,以及监管机构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所执行的充满活力、现代化和国际认可的法律框架,创造营商有利的环境。

        纳闽公司注册登记是依马来西亚1990年境外公司法(OffshoreCompaniesAct1990)的规定衍生而出,不但享有税赋上的优惠,同时也一并享有马国和各国间所签定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等相关优惠条款。其税务制度和新加坡境外公司类似,但就税务整理难易度的层面而言,却较新加坡公司来得简易。例如纳闽公司将最高缴税金额定在2万马币,新加坡公司则没有类似清楚的规定。作为免税岛,纳闽享有着许多的特权和便利设施,提供大量的商业和投资机遇。像制造业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就可以自由进出口而免收关税。它也是马来西亚唯一的深水下锚的码头。

来源:中国自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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