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学会自保专业委员会召开自保公司偿二代风险管理研讨会
2018年1月11日,中国保险学会自保专业委员会召开自保公司偿二代风险管理研讨会,讨论自保公司偿二代监管特殊性,并就自保公司偿二代风险管理系统需求进行了研讨。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的风险合规及信息技术等部门参加了会议。
自2016年中国保监会偿二代正式施行以来,在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国保险监管和保险市场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自保公司是由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的保险公司,在我国刚刚起步。由于其经营管理的特殊性,在偿二代风险管理许多方面表现出与传统产险公司不同的特点。如自保公司业务特点、风险属性、运营流程等方面有自身独特性;自保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也有较大区别,由于自保公司仅承保集团自身风险,几乎所有业务均为关联交易;自保公司业务规模小,组织架构高度简化,严格按照偿二代监管要求,将增加自保公司管理成本;自保公司风险管理系统在需求方面也个性化特征。
会议建议自保专委会启动自保公司偿二代风险管理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