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正处于大变革时代。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组建成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班子成员也已落定。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党委书记为郭树清,党委委员分别为王兆星、陈文辉、黄洪、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李欣然。
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郭树清在会上表示,要有组织、有步骤推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以党中央批准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准绳,抓紧研究机构组建安排和“三定”方案意见。
对于监管工作要毫不放松,确保机构组建和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个部门各级机构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强化沟通,一如既往地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郭树清指出,机构改革期间,要确保职责调整和日常工作无缝衔接,特别要确保金融监管服务、重大风险处置等方面工作正常开展。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紧抓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郭树清强调,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要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严明干部人事纪律,严明财经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据多位专家分析,此次银保职能合并、部分职责划入央行的改革与当前的金融形势正相匹配,监管理念由行业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在新金融产品不断涌现的今天,如此合并正好可以补监管空白,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交叉盲区等分业监管的遗留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曾撰文分析,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是顺应综合经营趋势的必然选择。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已成趋势,银行与保险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的特征明显。一是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交叉趋同,寿险产品除了传统的保障功能外,发展出与银行存款类似的储蓄功能,成为“储蓄寿险”。二是银保合作不断深化,我国银行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业务发展迅猛,促进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
他表示,在此背景下,统一银行与保险监管是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趋势、落实功能监管并加强综合监管的必然要求。
徐忠提到,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有利于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专业化优势。银行与保险在监管理念、规则、工具具有相似性,对监管资源和监管专业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例如,保险业“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制定不同风险业务的资本金要求,就类似于银行监管中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因而“偿二代”又被视为保险业的“巴塞尔协议III”。在我国金融监管资源和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尤其是地方层面保险监管人才匮乏,统一监管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监管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对于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的具体监管部门设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建议,保险作为非银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差别还是很显著的。即便监管部门合并,但在其内部如何设置银行、保险的具体监管部门以及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非常重要。如何分、分到什么程度、如何整合共性的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率,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据了解,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成立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工作。
来源:人民网 2018-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