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再研究院(Swiss Re Institute)近期将发布《中国商业银行地震风险保障缺口》专业报告,报告指出,传统地震保险产品不适合银行业,真正适合银行业的是基于地震震级和烈度的创新型地震指数保险产品。政府部门、银行业和保险公司三方需要共同作出响应、共同合作,以有效降低地震风险对银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影响。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逐渐加剧、经济活动日益复杂,重大自然灾害与大型人为灾难对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影响的严重程度在不断上升。”报告的作者之一、瑞再研究院高级经济分析师邢鹂博士介绍,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灾害是导致损失的主要原因。
瑞士再保险网上自然灾害风险地图集CatNetTM显示,中国地震高风险区域主要集中于西北、西南、华北,以及台湾地区。其中,华北地区包括有“新首都经济圈”之称的京津冀城市群,这里有中国人口比较集中、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如果发生百年一遇的大地震,势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危害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虽然西北、西南地区属于人口密度低、经济欠发达的区域,但是它们是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和资助的地区。
瑞再研究院基于对各商业银行2016年年报数据的分析发现,中国17家主要商业银行合计有21.6万亿元的信贷资产位于地震高风险地区,占信贷资产总额的32%。
根据瑞士再保险巨灾模型估算,在经济正常情况下,50年一遇地震给银行信贷资产造成的损失为870亿元(占全部信贷资产规模的0.13%);100年一遇地震带来的损失为1465亿元(占0.22%);而250年一遇地震导致的损失则高达2620亿元(占0.39%)。在经济面临下行风险时,地震造成的损失则更为严重,50年一遇地震带来的损失规模为1110亿元(占0.16%);100年一遇地震为1870亿元(占0.28%);而250年一遇地震为3360亿元(占0.49%)。2017年,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方向合理,但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会使中国经济“雪上加霜”。
报告的联合作者、瑞士再保险财产险合约核保中国区负责人张楚莹说:“传统地震保险产品主要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损失,并不适合银行业。实际上,银行面临的主要地震风险并非来自地震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而是灾后贷款企业或个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还款,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由此对资产端产生的冲击。”
针对此,报告认为,基于地震震级和烈度的创新型地震指数保险产品适合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防范地震风险所造成的信贷资产损失,这些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创新型地震指数保险产品,其赔付依据是一些表征灾害强度的物理量指数,如地震震级、烈度等等,一旦指数达到事先约定的阈值,即启动赔付。这类保险大大简化了理赔定损过程,赔付透明争议少,很适合在银行业推广。基于地震震级确定赔付金额的保险产品比较适合资产集中在地震高风险地区的区域性银行;而基于同一场地震在不同区域的地震烈度来确定赔付金额的保险产品比较适合资产遍布各地的全国性银行。
报告建议,基于上述现状,要有效降低地震风险对银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影响,就需要政府部门、银行业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作出响应、共同合作。政府部门在制定法律和监管框架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银行业可以充当其重要的金融中介作用,积极管理信贷资产面临的地震风险,保证灾后能够及时恢复融资能力,而保险公司则可以发挥其在巨灾风险管理和转移方面的专长,开发适当的风险转移解决方案,有效帮助银行和社会管理和转移地震风险。随着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统一和集中的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在鼓励保险公司在提高银行业地震灾害风险认知,加强银行业和保险业合作等方面将更具优势。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