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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公司全面巨亏 企业内部人士详解四大原因

2018年12月25日

作者:管理员

随着半年报的收官,互联网保险公司普遍巨亏尴尬再次坐实。2018年上半年4家险企全面亏损,上半年财险公司亏损前三名被互联网险企占据。

与此同时,中保协近日公布的互联网保险市场经营数据也显示,行业增长数据并不乐观。上半年,65家经营互联网保险的人身险公司累计实现规模保费852.7亿元,同比下滑15.61%。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首次负增长以来,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仍在下滑。

今年上半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虽然扭转了持续负增长状态,同比呈现回暖现象,但是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占比5.42%,同比提升0.91个百分点的业绩,相比2015年高点时9.2%的占比仍然有很大差距。而事实上,2015年以来,互联网财险领域保费规模占比已经出现了连续两年的负增长。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持续亏损,全行业互联网保费占比规模持续下滑,背后原因如何,未来这一态势能否改变?《华夏时报》记者深入采访了业界保险公司及专家学者解读互联网保险发展困境背后的原因。

互联网保险发展遇瓶颈

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34亿元,在总保费收入中占比9.20%。下降到2016年的7.58%和2017年的5%。2018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增长进一步大幅下滑,产险同比提升0.91个百分点。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2016年以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遇到了瓶颈,不仅互联网保费收入占比降低,渠道意义上的重要性也相对下降。 “大多数公司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的绝对规模有限,不利于摊销成本,尚未实现商业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商车费改、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等政策变化以及互联网保险监管政策导向的变化。” 他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首先,商车费改使得网销车险原来的价格优势消失,这直接导致网销车险业务的大幅下滑。此前的网销车险业务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车费改前15%的价格折扣。商车费改后,网销车险的价格优势不再,同时其他的价值创造功能还没有有效发挥,竞争优势也就迅速下降。

其次,2016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针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严监管政策,受此影响,此前以万能险为代表的中短期存续产品保费收入规模大幅下降。

第三则是互联网保险监管政策导向的变化。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政策从探索到鼓励,再到目前的严格监管,政策导向出现了较大的变化。2015年之前,监管部门倾向于鼓励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推动“互联网+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并推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但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逐步显现,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互联网保险市场风险的提示以及相关业务的监管。“监管政策导向的变化有利于互联网保险市场的规范和稳健发展,但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下滑。”朱俊生如此表示。

互联网保险企业

详解巨亏四大原因

互联网保险全行业遇到发展瓶颈,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处境则更为艰难,4家专业互联网财险公司均排名亏损榜单前列,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的高层为《华夏时报》记者详细解读了背后4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总部型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前期投入成本高。这位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发展初期品牌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且客户量比较少,除职场、行政等固定支出以外,公司的全国布局及网络建设都需要大量的投入。

其次,互联网基因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保险科技实践方面有所投入。上述人士以自己所在的保险公司为例表示,作为一家真正的互联网保险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强调互联网思维,在保险科技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和应用,前期投入较大,目前仅技术部门就有一支近500人的团队,而且这些人员都是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人才。

第三,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普遍成立时间较短,保费规模相对较低,不足以摊薄成本。保险公司在成立初期,职场、行政、系统、服务中心等方面的固定成本支出较大,与此同时,保费规模虽然持续增长,但由于作为保费收入重要来源的车险仅开通三地的局限等等原因保费规模较小,因此公司受制规模效应难以摊薄经营费用等刚性成本支出,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

此外,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公司的保单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在发生时全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得递延和摊销。但保险合同的收入,需要根据权责发生制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将原保费收入调整为已赚保费。新开业的保险公司,当期计提准备金较大,已赚保费较少,前期费用投入较大,也导致公司账面亏损。

不过,他仍然看好互联网险企发展的劲头强势。仅就刚刚公布的今年上半年数据显示,专业互联网险企的保费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4家专业互联网险企实现累计保费收入78.1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4.91%;保费占整体互联网财险业务的23.94%,同比提升7.07个百分点。“因此,我们应该给予互联网险企足够的成长时间和耐心。”这位互联网保险高管如此表示。

对于互联网险企未来该如何发展,朱俊生明确指出:“最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险企能否探索出较为成熟的基于现代科技的商业模式,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在这方面它们还需要努力。” 互联网险企作为新时代的产物,契合新时代用户的诉求,本就集优势于一身,目前位于起步阶段取得不理想的成绩或许是正常现象,但要走好这条路,还需要更多的实践与探索。总之,对于新型主体,还应给予更多的时间与耐心,互联网险企未来仍然可期。

朱俊生表示,起初行业寄希望于互联网保险能够变革渠道,成为撼动既有渠道格局的新兴力量。但从目前来看,短期内可能并不太现实。原因不仅在于互联网保险发展受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更在于其自身的价值创造能力也有待提升。只有当一个渠道具有独特的、且不依赖于监管政策的价值创造能力,它才可能由小到大、逐步发展。相反,如果一个渠道依赖于特定的监管政策,则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出现较大的波动,从而不利于成长为渠道的新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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